机动车驾驶证所证明的驾驶资格有三项():
A: 证明持证人已达到驾驶某种机动车的技术水平,即驾驶证是驾驶车辆的技术凭证;
B: 证明持证人拥有驾驶某种车辆通行道路的权利,即驾驶证是驾驶车辆通行道路的权利凭证;
C: 证明持证人具有适应驾驶机动车的生理和心理素质,即驾驶证是持证人的健康凭证。
A: 证明持证人已达到驾驶某种机动车的技术水平,即驾驶证是驾驶车辆的技术凭证;
B: 证明持证人拥有驾驶某种车辆通行道路的权利,即驾驶证是驾驶车辆通行道路的权利凭证;
C: 证明持证人具有适应驾驶机动车的生理和心理素质,即驾驶证是持证人的健康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