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 不得超过三年。
举一反三
- 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年”。 A: 1 B: 2 C: 3 D: 4 E: 5
-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______年。 A: 4 B: 3 C: 2 D: 1
-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一定期限。该期限为(
-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约定竞业限制的人员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年。 A: 2 B: 3 C: 5 D: 6
-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人员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A: 6个月 B: 1年 C: 2年 D: 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