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委托境内单位经常代其签订合同的,该单位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举一反三
-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不得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A: 代其签订合同 B: 储存、交付货物 C: 经常代其签订合同 D: 购买、交付货物
- 某非居民企业委托某自然人在中国境内经常代其储存、交付货物,该自然人应视为该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 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 12 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