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3
    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在回到本人居住地以后的三十天内,到当地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
  •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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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出现役转入预备役的军官,退出现役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士兵,在到达安置地以后的()内,到当地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军官登记。 A: 十日 B: 二十日 C: 三十日 D: 四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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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出现役的士兵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退出现役的军官自确定安置地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安置地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进行兵役登记信息变更;其中,符合预备役条件,经部队确定需要办理预备役登记的,还应当办理预备役登记。( )

    • 2

      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内,到安置地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 A: 20 B: 30 C: 35 D: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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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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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未服现役的公民,符合预备役条件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其进行预备役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