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自退出现役之日()日内,到安置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
A: 30
B: 40
C: 50
D: 60
A: 30
B: 40
C: 50
D: 60
举一反三
- 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内,到安置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 A: 十日 B: 二十日 C: 三十日 D: 四十日
- 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内,到安置地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 A: 20 B: 30 C: 35 D: 40
- 退出现役转入预备役的军官,退出现役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士兵,在到达安置地以后的三十日内,到当地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军官登记。
- 退出现役的士兵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退出现役的军官自确定安置地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安置地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进行兵役登记信息变更;其中,符合预备役条件,经部队确定需要办理预备役登记的,还应当办理预备役登记。( )
- 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在回到本人居住地以后的三十天内,到当地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