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人会议由()主持。
A: 管理人
B: 债权人会议主席
C: 人民法院
D: 最大债权人
A: 管理人
B: 债权人会议主席
C: 人民法院
D: 最大债权人
举一反三
-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可以由 ()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召开。 A: 人民法院 B: 管理人 C: 债权人委员会 D: 占债权总额1/5以上的债权人
-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还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情形有()。 A: 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 B: 债权人委员会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 C: 占债权总额1/3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 D: 占债权总额1/3的债权人(其中50%的债权有财产担保)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
- 债权人向( )申报债权。 A: 人民法院 B: 债权人会议 C: 管理人 D: 债务人
- 债权人会议主席由() A: 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 B: 债务人担任 C: 拥有债权最多的债权人担任 D: 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
- 债权人会议可以召开的情况是( )。 A: 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 B: 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 C: 债权人委员会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 D: 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