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头一条即第三十三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
A: 人权
B: 人格
C: 公民的权利
D: 公民的基本权利
A: 人权
B: 人格
C: 公民的权利
D: 公民的基本权利
举一反三
- 2004年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三十三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 A: 人权 B: 人格 C: 公民的权利 D: 公民的基本权利
- 2004年宪法修正案在现行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头一条即第三十三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______。”
-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 A: 人权 B: 人格 C: 公民的权利 D: 公民的基本权利
- 2004年宪法修正案在我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的第一条,即宪法第33条中增加了一款,作为第三款,其内容是:()和()。
- 2004年我国修改宪法,将“国家尊重和保障()”写入宪法,使之成为一项宪法原则。 A: 人权 B: 人格 C: 公民的权利 D: 公民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