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宪法修正案在我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的第一条,即宪法第33条中增加了一款,作为第三款,其内容是:()和()。
举一反三
- 2004年宪法修正案在现行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头一条即第三十三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______。”
- 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头一条即第三十三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 A: 人权 B: 人格 C: 公民的权利 D: 公民的基本权利
- 2004年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三十三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 A: 人权 B: 人格 C: 公民的权利 D: 公民的基本权利
- 现行宪法第二十四条修正案把《宪法》第33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 到 2004 年全国人大对现行宪法进行了四次修正,共通过了三十一条宪法修正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