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3
    甲将自己祖传具有家族精神象征意义的价值10万元的古董交给乙保管。双方约定保管期间为一年,保管费为1000元,期满取古董时给付保管费。其间乙将该古董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钱货两清。甲得知此事,认为自己利益受损,拒绝向乙支付保管费,并向乙逼问得知丙的住址,上门索要古董,遭到丙的拒绝。甲遂趁夜潜入丙家,将古董取走,保存在自己家中。丙发现古董丢失,随即报警,警方通过查看监控录像很快找到了甲,甲否认自己有盗窃行为,认为古董原本就归自己所有,拒不归还给丙。丙则主张自己已经通过购买取得了古董的所有权,认为甲的行为系无权占有,并将此所有权纠纷诉至法院。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