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中定义了一个指向结构体变量的指针后,可以通过“”的方式访问结构体变量中的成员。
举一反三
- 【判断题】当定义的结构体指针变量指向具体的对象之后,凡是可以使用结构体变量名引用的成员,都可通过指针变量用指向运算符“ -> ”引用结构体中的成员 . (2.0分)
- 以下关于结构体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A: 仅结构体类型定义之后,编译系统不为其分配内存 B: 结构体变量定义之后,编译系统为结构体变量分配内存 C: 可以通过指向结构体变量的指针访问结构体成员 D: 结构体类型不可以嵌套
- 通过指向结构体变量的指针来访问结构体变量或结构体数组元素的成员有两种形式:(*结构体指针名).成员名和结构体指针名->成员名。
- 为了表示结构体变量中的成员,以下三种形式都是正确的。 1、结构体变量.成员名 2、(*结构体指针变量).成员名 3、结构体指针变量->成员名
- 数据结构中,定义结构体指针变量后,要引用其成员变量用->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