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结构中,定义结构体指针变量后,要引用其成员变量用->号。
举一反三
- 【判断题】当定义的结构体指针变量指向具体的对象之后,凡是可以使用结构体变量名引用的成员,都可通过指针变量用指向运算符“ -> ”引用结构体中的成员 . (2.0分)
- 引用结构体变量的一般格式是:结构体指针变量.成员。
- 以下哪种方式进行结构体数据的传递是错误的( )? A: 通过结构体变量成员的引用 B: 通过结构体变量的引用 C: 通过结构体类型的引用 D: 通过结构体变量的指针
- 结构指针变量成员的引用方法可以为()。 A: (*结构指针变量). 成员名 B: *结构指针变量. 成员名 C: 结构指针变量->成员名 D: 以上三种都不可以
- 程序中定义了一个指向结构体变量的指针后,可以通过“”的方式访问结构体变量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