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关综合单价由( )提出,经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举一反三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关于工程变更的规定是 。 A: 工程量清单漏项所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发包人提出,并作为结算的依据 B: 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原有项目工程量增减,其相应综合单价由发包人提出,并作为结算的依据 C: 工程量清单漏项所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D: 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原有项目工程量增减,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增减,其相应综合单价由( )提出
- 某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相应的综合单价(
-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下,如因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则()。
- 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其相应的综合单价()。 A: 由承包商提出,发包人确认 B: 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 C: 由承包商提出,工程师确认 D: 由工程师提出,发包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