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局误将甲公司价值5000元的货物投递给了乙公司,乙公司在明知不是自己货物的情况下接受了该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乙公司接受该货物后即在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发生的债的关系是:( )
A: 合同之债
B: 侵权行为之债
C: 不当得利之债
D: 无因管理之债
A: 合同之债
B: 侵权行为之债
C: 不当得利之债
D: 无因管理之债
举一反三
- 甲公司按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提供50吨水泥,但乙公司在收货时发现水泥的数量实为55吨。于是乙公司一方面立即向甲公司发出通知,一方面派专人保管并组织车辆运回了多出的5吨水泥。就此,甲公司有义务向乙公司支付相关费用,这是基于()。 A: 合同之债 B: 侵权之债 C: 不当得利之债 D: 无因管理之债
- 甲建筑工程公司与乙水泥厂签订200t水泥的买卖合同,交货时,由于乙公司所雇装卸工人的失误总共交货210t。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乙公司所产生的10t水泥的债权的发生根据是( )。 A: 合同之债 B: 侵权行为之债 C: 不当得利之债 D: 无因管理之债
- 甲、乙与丙公司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丙出售一批玉米,具体由甲、乙公司选择,甲、乙按照3:7的比例付款。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的种类是:______ A: 单一之债 B: 多数人之债 C: 选择之债 D: 按份之债
- 甲建筑工程公司与乙水泥厂签订200T水泥的买卖合同,交货时,由于乙公司所雇装卸工人的失误,总共交货210T,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乙公司所产生的10T水泥的债权的发生根据属于( )。 A: 合同之债 B: 侵权之债 C: 不当得利之债 D: 无因管理之债
- 甲建筑工程公司与乙水泥厂签订200t水泥的买卖合同,交货时,由于乙公司所雇装卸工人的失误,总共交货210t,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乙公司所产生的10t水泥的债权,发生根据属于( )。 A: 合同之债 B: 侵权之债 C: 不当得利之债 D: 无因管理之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