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一个事件指定多个动作时,动作按行为列表中列出的顺序发生。
举一反三
- 下面选项中关于事件描述错误的是( )。 A: 每个浏览器都提供一组事件,这些事件可以与“行为”面板的动作(+)弹出式菜单中列出的动作相关联 B: 当Web页的访问者与页进行交互时(例如,单击某个图像),浏览器生成事件 C: 一个事件可以有多个是动作 D: 这些事件可用于调用引起动作发生的JavaScript函数
- 下面关于“行为”面板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符号(+)是从行为列表中添加所选的事件和动作 B: 符号(-)是从行为列表中删除所选的事件和动作 C: 上下箭头按钮是将特定事件的所选动作在行为列表中向上或向下移动,以便按定义的顺序运行行为 D: “行为”通道不是在时间轴中特定帧处执行的行为的通道
- 在给Flash按钮附加动作时,动作必须嵌入on()处理程序中,以便指定触发该动作的鼠标事件或按键操作。on()处理程序只能支持一个鼠标事件。
- 内容列表中图层列表的显示方式有以下四种:按绘制顺序列出;按源列出;按可见性列出;按选择列出。( )
- 关于动作对象,以下描述中错误的是 () A: 动作对象不仅仅提供动作事件控制,还集中实现了多个组件的动作事件,并且掌握了多个组件的状态 B: 通过组件的setAction函数来将一个动作对象连接到该组件上 C: 动作对象不属于动作监听器的一种 D: 创建一个动作对象,需要从AbstracAction类继承出一个子类,在这个子类中实现actionPerformed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