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令》:“诸王置妾八人,郡公侯妾六人,官品令第一第二品有四妾,第三第四品有三妾,第五第六品有二妾,第七第八品有一妾。”《明律》:“亲王妾十人,世子郡王妾四人,长子及将军妾三人,各中尉妾二人,庶人许选妾一人。”《唐律》:“妻妾擅去者徒二年,因而改嫁者加一等。”《清律》:“若夫无愿离之情,妻辄背夫在逃者杖一百,从夫嫁卖;其妻因逃而自改嫁者,绞监候。”请问以上材料反映了中国传统社会婚姻家庭制度方面的什么特点,对此你有何评价?
举一反三
- 《唐律疏议·杂律》:“诸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而辄悔者,杖六十;诸为婚而女家妄冒者,徒一年。男家妄冒,加一等;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诸以妻为妾,以婢为妻者,徒二年;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为妾者,徒一年半,各还正之。诸同姓为婚者,各徒二年。缌麻以上,以奸论;诸娶逃亡妇女为妻妾,知情者与同罪,至死者减一等。离之。”又:“诸监临之官,娶所监临之女为妾者,杖一百,即枉法娶人妻妾及女者,以奸论加二等。”又:“诸杂户不得与良人为婚,违者杖一百。官户娶良人女者,亦如之。良人娶官户女者,加二等。”
- 【妾人】是什么意思,【妾人】的释义
- 汉代某诸侯王刘甲去世,他生前有一妻四妾:妻乙育有一子A,时年十二岁;妾丙育有四子,长子B十八岁;妾丁育有二子,长子C二十一岁;妾戊无子。另刘甲有一私生子D,时年二十六岁。按照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有权继承刘甲爵位的是()
- 汉代某诸侯王刘甲去世,他生前有一妻四妾:妻乙育有一子A,时年十二岁;妾丙育有四子,长子B十八岁;妾丁育有二子,长子C二十一岁;妾戊无子。另刘甲有一私生子D,时年二十六岁。按照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有权继承刘甲爵位的是() A: A B: B C: C D: D
- 妾事先王也,先王以其鹘加妾之身,妾困不疲也;尽置其身妾之上,而妾弗重也,何也?以其少有利焉。今佐韩,兵不众粮不多,则不足以救韩。夫救韩之危,日费千金,独不可使妾少有利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