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住所冲突的规定是()
A: 当事人住所不能确定的,以其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B: 当事人住所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C: 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其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
D: 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A: 当事人住所不能确定的,以其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B: 当事人住所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C: 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其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
D: 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B,D
举一反三
- 自然人的住所是一个人以久住的意思而居住的某一处所。虽然各国一般规定一个人只能有一处住所,但各国关于住所的法律规定不同,自然人的住所也会发生冲突,我国法律规定() A: 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后取得的住所为准 B: 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当事人现在居住地为准 C: 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准 D: 当事人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当事人的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 在当事人所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住所均为外国住所时,各国解决住所积极冲突的做法有()。 A: 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住所为其住所 B: 依当事人的意思确定其住所 C: 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准 D: 依法院地法确定当事人的住所
- 由于各国法律关于住所的规定不同,自然人的住所也会发生冲突,依据我国法律规定: A: 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后取得的住所地为准 B: 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当事人现在居住地为准 C: 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当事人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准 D: 当事人没有住所的,以当事人的经常居住地为准
- 一个人在国外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有() A: 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 B: 以居所为住所 C: 依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住所 D: 由当事人选择一个住所为住所
- 在当事人所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住所均为外国住所时,各国解决住所积极冲突的做法有()。 A: A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住所为其住所 B: B依当事人的意思确定其住所 C: C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准 D: D依法院地法确定当事人的住所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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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在国内有住所,在国外也有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是()。 A: 以其内国的住所为住所 B: 以当事人选择的住所为住 C: 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 D: 依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确定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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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然人的住所,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一般情况下,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 B: 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视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C: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没有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D: 住所在民法上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E: 居所与住所不同,住所可以有多个,而居所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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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住所的确定采取以下原则: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视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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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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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住所的确定采取以下原则:公民以他的()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