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3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 )的组成部分。
    A: 投标文件
    B: 合同文件
    C: 商务文件
    D: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