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征收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上缴中央的部分,由国土资源部平衡,专项用于各地耕地开发;留给地方政府部分进入地方财政,用于地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举一反三
-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征收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上缴中央的部分,由国土资源部平衡专项用于各地耕地开发;留给地方政府部分进入地方财政用于地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30%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 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多少上缴中央财政,多少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 自《土地管理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七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三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