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举一反三
-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三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2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 )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A: 1年 B: 1年半 C: 3年 D: 2年
- 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以由( )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A: 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B: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C: 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D: 用地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个人恢复耕种。 A: 1 B: 2 C: 3 D: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