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以由( )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A: 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B: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C: 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D: 用地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A: 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B: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C: 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D: 用地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举一反三
-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三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A: 6个月 B: 一年 C: 一年半 D: 两年
-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 )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A: 1年 B: 1年半 C: 3年 D: 2年
- 《土地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 )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A: 乡(镇)级人民政府 B: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C: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D: 国务院
- 依据法律规定,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A: 1年 B: 2年 C: 3年 D: 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