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3
    根据《台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以下产权证明,可以作为商事主体申请登记时的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
    A: 房产证;
    B: 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的证明;
    C: 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预售)许可证(以上适用于筹建)及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D: 市场名称登记证》;
    E: 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F: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