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公司2019年销售给红星公司甲产品一批,该产品原价款100000元,增值税税率13%,公司给出商业折扣10%,同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尚未收回。
举一反三
- A公司向B公司销售甲产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货款尚未收到。
- 1、2019年9月,甲公司销售产品一批,价款600 000元,增值税税率13%,商品已发出,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收到存入银行。
- W公司销售给M公司甲产品一批,价款为500000元(不含税),W公司在该价款的基础上给予M公司10%商业折扣,W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W公司应确认的销售收入是()元。
- 10月6日甲公司出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380 000元,增值税率13%,增值税额为49400元,款项尚未收到。该笔业务,借方科目为______ ;贷方科目为______ 和______ 。
- 【单选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产品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同时向对方收取包装物押金1000元,已知增值税税税率为13%,则甲公司本月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 (100000+1000)/(1+13%)*13%=11619.47(元) B. 100000*13%=13000(元) C. 100000*13%+1000/(1+13%)*13%=1415.04(元) D. (100000+1000)*13%=131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