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机关制定哪一法律,不得与香港《基本法》相抵触?
A: 普通法
B: 习惯法
C: 任何法律
D: 自然法
A: 普通法
B: 习惯法
C: 任何法律
D: 自然法
举一反三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机关制定哪一法律,不得与香港《基本法》相抵触 ?
-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分别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具有宪制性法律地位。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同基本法相抵触。在特别行政区的个人及一切组织和团体都必须以基本法为活动准则。
- 香港《基本法》第八条规定,香港原有法律除同香港《基本法》相抵触或经特区 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其中所指“香港原有法律”包括下列哪些 ? (1) 普通法 (2) 衡平法 (3) 条例 (4) 附属立法 (5) 习惯法 (6)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 【单选题】《香港基本法》与香港立法会制定的法律的关系如何 ? A. 《香港基本法》是香港立法会制定的法律的一种补充 B. 《香港基本法》高于香港立法会制定的法律,香港立法会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与之抵触 C. 《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立法会制定的法律,对管治香港互相配合 D. 《香港基本法》是香港的“宪法”,香港立法会制定的法律是一般法律
- 香港国安法的主要特点是()。 A: 最大程度信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B: 最大程度依赖香港行政区政府和香港人民 C: 最大程度保障人权 D: 最大程度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 E: 最大程度兼顾普通法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