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1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后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B: 开标情况
    C: 投标人情况
    D: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经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