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招领中心负责在“沈阳地铁运营”官方微博发布失物招领信息公告工作。
举一反三
- 失物招领中心负责在“()”官方微博发布失物招领信息公告工作。 A: 沈阳地铁运营 B: 沈阳地铁第一时间 C: 沈阳地铁报 D: 沈阳地铁在线
- 若乘客至失物招领中心领取遗失物品后,失物招领中心应及时于次日6:00前将“失物状态”登记至OA失物招领系统()
- 失物处理原则() A: 现场接受乘客报遗失物品,应及时并在最大能力范围内帮助寻找失物,并对找寻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乘客 B: 现场捡拾遗失物品或接到工作人员/乘客上交遗失物品,应及时发布招领信息,积极维护失主权益 C: 失物登记、招领工作应在监控区域内完成,做到公开、透明 D: 妥善保管失物,严禁擅自进行二次利用 E: 失物保管期限自发布招领信息之日起 6 个月(易腐失物除外),超过 6 个月保管期按无人认领失物处理程序执行
- 失物保管期限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个月(易腐失物保管至当日运营结束后),超过()个月保管期限按本办法无人认领失物处理程序执行 A: 3;3 B: 5;5 C: 6;6 D: 12;12
- 地铁失物招领系统的查询功能可查询最近的失物招领信息,超过时限的失物信息请联系服务热线进行查询() A: 1个月 B: 3个月 C: 6个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