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处理原则()
A: 现场接受乘客报遗失物品,应及时并在最大能力范围内帮助寻找失物,并对找寻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乘客
B: 现场捡拾遗失物品或接到工作人员/乘客上交遗失物品,应及时发布招领信息,积极维护失主权益
C: 失物登记、招领工作应在监控区域内完成,做到公开、透明
D: 妥善保管失物,严禁擅自进行二次利用
E: 失物保管期限自发布招领信息之日起 6 个月(易腐失物除外),超过 6 个月保管期按无人认领失物处理程序执行
A: 现场接受乘客报遗失物品,应及时并在最大能力范围内帮助寻找失物,并对找寻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乘客
B: 现场捡拾遗失物品或接到工作人员/乘客上交遗失物品,应及时发布招领信息,积极维护失主权益
C: 失物登记、招领工作应在监控区域内完成,做到公开、透明
D: 妥善保管失物,严禁擅自进行二次利用
E: 失物保管期限自发布招领信息之日起 6 个月(易腐失物除外),超过 6 个月保管期按无人认领失物处理程序执行
举一反三
- 失物保管期限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个月(易腐失物保管至当日运营结束后),超过()个月保管期限按本办法无人认领失物处理程序执行 A: 3;3 B: 5;5 C: 6;6 D: 12;12
- 乘客失物指乘客在运营服务范围内遗落的物品,失物按其金额大小、贵重程度、重要程度分为一般失物、贵重失物及特殊失物() A: 一般失物 B: 贵重失物 C: 特殊失物 D: 重要失物
- 车站失物接收人根据《车站失物处理登记表》填写《失物标签》,并粘贴在失物上。有联系资料的,及时通知乘客认领失物;无联系资料的,统一放入车站备品间保管。
- 乘客在运营服务范围内遗落的物品,失物按其金额大小、贵重程度、重要程度分为一般失物、贵重失物及特殊失物。其中特殊失物有() A: 危险品 B: 违禁品 C: 易腐蚀品 D: 贵重首饰
- 拾得失物后若现场能找到失主的,由失主提供失物遗失的( )、地点及失物的具体特征,核对无误后,当面归还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