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庆元年间,某州发生一桩“杀妻案”。死者丈夫甲被当地州衙逮捕,受尽拷掠,只得招认“杀妻事实”。但在该案提交本路提刑司审核时,甲推翻原口供,断然否认杀妻指控。提刑司对本案可能作出的下列处置中,符合宋代“翻异别勘”制度的规定的是()
A: 发回原州衙由原审官员重审
B: 上报中央御史台审理
C: 上报中央大理寺审理
D: 指定本路另一州衙官员审理
A: 发回原州衙由原审官员重审
B: 上报中央御史台审理
C: 上报中央大理寺审理
D: 指定本路另一州衙官员审理
举一反三
- 南宋庆元年间,某州有一妇人被杀。死者丈夫甲被当地州衙拘捕,受尽拷问,招认了“杀妻事实”。在法案提交本路提刑司审核时,甲推翻原口供,断然否认杀妻指控。对此,提刑司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宋代“翻异别推”制度规定的是()。 A: 发回原州衙由原审官员重审 B: 上报中央御史台审理 C: 上报中央大理寺审理 D: 指定本州衙另一官员审理
- 南宋庆元年间,某地发生一桩“杀妻案”。死者丈夫甲被当地州府逮捕,受尽拷掠,只得招认“杀妻事实”。但在该案提交本路(路为宋代设置的地位高于州县的地方行政区域)提刑司审核时,甲推翻原口供,断然否认杀妻指控。提刑司对本案可能做出的下列处置中,哪一种做法符合当时“翻异别勘”制度的规定?
- 在州一级,司理院的司理参军,“掌狱讼勘鞫之事”;另设司法参军,掌“议法判刑”。大理寺则有“断司”和“议司”之分。这种由专职官员分别负责审与判的制度,称为( )。? 鞫谳分司制|复审制|翻异别勘制|复核制
- 忽必烈命州县官和提刑按察司都兼劝农桑。
- 1276年,元朝在云南设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管辖全省府、州、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