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一份CIF出口合同,以L/C为支付方式。国外开来信用证中规定:“信用证有效期为8月10日,最迟装运期为7月31日。”我方加紧备货出运,于7月21日取得大副收据,并换回正本已装船清洁提单,我方应不迟于( )向银行提交单据。
举一反三
- 我国 A 公司与国外 B 公司签订一份CIF 出口合同,以信用证方式支付。国外银行开来的信用证中规定:“最晚装运期为 5 月 31 日,信用证有效期为 6 月 2 日。” A 公司备货出运,于 5 月 25 日取得正本已装船清洁提单,A 公司应不迟于向银行提交相关单据
- 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一份CIF出口合同,以L/C为支付方式。国外银行开来的信用证规定:“信用证有效期为8月10日,最迟装运期为7月31日。”我方加紧备货出运,于7月21日取得大副收据,并换回正本已装船清洁提单,我方应不迟于()向银行提交单据。 A: 8月11日 B: 7月31日 C: 7月21日 D: 8月10日
- 我国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一份CIF出口合同,以L/C为支付方式。国外银行开来的信[br][/br]用证中规定:“信用证到期日为6月10日,最迟装运期为5月31日。”我方加紧备货出运,[br][/br]于5月21日取得大副收据,并换回正本已装船清洁提单,我方应不迟于( )向银行提交[br][/br]单据。 A: A.5月21日 B: B.5月31日 C: C.6月10日 D: D.6月11日
- 我国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一份CIF出口合同,以L/C为支付方式。国外银行开来的信用证中规定:“Latest shipment 31st, May, L/C validity till 10th, June.”我方加紧备货出运,于5月21日取得大副收据,并换回正本已装船清洁提单,我方应不迟于( )向银行提交单据。
- 国内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一份CIF出口合同,以L/C方式支付。国外银行开来的信用证中规定:“信用证截止日为10月10日,最迟装运期为9月31日。”我方加紧备货出运,于8月21日取得大副收据,并换回正本已装船清洁提单,我方应不迟于( ) 向银行提交单据。 A: 9月21日 B: 9月31日 C: 10月10日 D: 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