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涉及地名使用的,应当使用标准地名()。
A: 地名标志
B: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告、文件
C: 报刊、书籍、广播、电视、地图和信息网络
D: 景区指示牌
A: 地名标志
B: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告、文件
C: 报刊、书籍、广播、电视、地图和信息网络
D: 景区指示牌
举一反三
- 下列情形使用的地名应当是标准地名:()。 A: 地名标志、交通标志 B: 地图、电话号码簿、交通时刻表、邮政编码簿等出版物 C: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制发的公文、证照及其他法律文书 D: 媒体广告、户外广告 E: 其他应当使用标准地名的情形
- 地名标志上的地名,不必使用标准名称和规范汉字,刻意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自造字和简化字。地名标志的汉字书写使用等线体。
- 依托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资料,按照分类、分级、分批的原则,编纂出版一批标准地名图(集)、标准地名录、标准地名词典和标准地名志等权威地名工具图书,充分满足社会对地名信息的需求。编纂出版哪些标准地名图录典志()。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图》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图集》 C: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词典》 E: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志》
-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内容: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A: 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 B: 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 C: 完善地名标准体系 D: 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 E: 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
- 其他地名标志由提出地名命名申请的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负责设置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