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设置州刺史之初,州刺史掌管( )
A: 军事权
B: 行政权
C: 财政权
D: 监察权
A: 军事权
B: 行政权
C: 财政权
D: 监察权
举一反三
- 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部(州),置刺史。当时刺史是() A: 州级地方行政官员 B: 州级地方监察官员 C: 具有行政职能的监察官员 D: 朝廷派出监察地方的官员
- 汉武帝元封六年,“初置刺史部十三州。”这一时期刺史主要负责() A: 行政事务 B: 监察事务 C: 军事管理 D: 财政管理
- 汉武帝时期全国分为十三个州,负责监察每州地方政治的是() A: 太尉 B: 御史大夫 C: 刺史 D: 丞相
- 平州除设刺史外,又设“东夷校尉”,也由()兼任。 A: 营州刺史 B: 幽州刺史 C: 平州刺史 D: 冀州刺史
- 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设置刺史,将全国划分为十三部(州),各置部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刺史分部巡行监察。刺举不法。西汉时刺史属于中央派往各地定期巡视监察的官员,还不是地方政府的首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