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退学的学生可重新报名参加国开学习,学生原来获得的学分,可按免修免考的有关规定进行课程或学分替换。
举一反三
- 学生因退学等情况中止学业,其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已获得学分,予以记录。学生重新参加入学考试、符合录取条件,再次入学的,其已获得学分,学校不予承认。
- 申请免考课程的累计学分不超过教学计划规定课程总学分的___,实践环节(如毕业实习)和()不能申请免考。如同一学生有多个资格证书,则申请免考的课程总数不超过5门。
- 每生申请的免修免考课程总学分,不得超过专业课程总学分的()。 A: A0.1 B: B0.2 C: C0.3 D: D0.4
- 学生必须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等的最低学分方可毕业。毕业实习前,学生获得的学分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修读的课程学分者,不安排毕业实习或毕业设计(论文),须申请()。 A: 休学 B: 延长学习期限 C: 退学 D: 结业
- 选修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取得相应选修课程学分,学校不再安排补考,学生可( )或改选其他课程学习。 A: 重新选修 B: 弃考 C: 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