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
举一反三
- 延展申报期限也称补充申报期限,是指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
- 债权人未在债权申报期限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 下列关于破产债权申报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 债权人在破产财产分配后申报的债权不能作为破产债权 B: 债权人未在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C: 保证人可以将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D: 债权人应当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E: 债权申报期限自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