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UCP600》规定,可转让信用证可以转证给2个第二受益人。()
举一反三
- 【判断题】按《UCP 600》规定,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但第二受益人将信用证再转让给第一受益人,不属于被禁止转让的范畴
- Ucp600规定可转让信用证的第二受益人不可以将转让信用证再转回给第一受益人
- UCP600第38条d款规定,可转让信用证如果允许部分支款或部分发运,则可以一次转让给多个第二受益人(部分转让)。但第二受益人不可再继续转让给下一个受益人,即多次转让(Multiple Transfer),第二受益人如果将转让证再转回第一受益人,不视为多次转让,是可以接受的。( )
- 根据《UCP600》规定,下列关于可转让信用证描述正确的是()。 A: 信用证中应注明可转让 B: 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 C: 第二受益人可以把信用证再转让给第一受益人 D: 转让行办理转让信用证的费用向第一受益人收取
- 可转让信用证规定不准分运,该证的第一受益人可要求将信用证转让给本国或另一个国家的一个或几个第二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