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信系统国内信用证业务项下单据交单期未规定期限的,默认为货物装运日或服务提供日后十五天。特殊情况下,交单期可迟于国内信用证有效期()
举一反三
- 国内信用证交单期指信用证项下所要求的单据提交到有效地的有效期限,以当次货物装运日或服务提供日开始计算。未规定该期限的,默认为货物装运日或服务提供日后21天。任何情况下,交单不得迟于信用证有效期
- 国内信用证交单期指信用证项下所要求的单据提交到有效地的有效期限,以当次货物装运日或服务提供日开始计算。未规定该期限的,默认为货物装运日或服务提供日后( )天。任何情况下,交单不得迟于信用证有效期。 A: 10 B: 15 C: 21 D: 30
- 根据《UCP600》的规定,信用证项下单据应在信用证效期和交单期内向银行提交,如果信用证对“交单期”未做出规定,则交单期不得迟于运输单据日后的21天,并且不得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期
- 信用证项下单据应在信用证效期和交单期内向银行提交。如果信用证对交单期未作规定,则交单期不得迟于运输单据日期后的15天,并且不得迟于信用主的效期
- 国内信用证交单期为提交运输单据的国内信用证所注明的货物装运后必须交单的最迟日期。未规定该期限的,装运日后()天(不含装运日)为交单期(不能晚于国内信用证有效期)。 A: 7 B: 10 C: 12 D: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