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1
    根据《1991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国际商会多式联运单证规则》规定,在货物的灭失或损坏不明显时,如果在货物交付收货人()内未送交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则应认为是多式联运经营人已将多式联运单证所载明的货物交付给收货人的初步证据。
    A: 之日后连续6日
    B: 之日后连续3日
    C: 之日后连续15日
    D: 之日后连续7日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