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可实现
    A: 跨县市接续转移
    B: 跨省接续转移
    C: 无限期接续转移
    D: 一定时间内接续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