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final修饰符修饰的变量,下面说法中错误的是()。
A: 常量名必须大写
B: 使用前必须显式赋值
C: 一经赋值不能再修改
D: 可以是基本数据类型也可以是引用数据类型
A: 常量名必须大写
B: 使用前必须显式赋值
C: 一经赋值不能再修改
D: 可以是基本数据类型也可以是引用数据类型
举一反三
- 下面对于final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A: final修饰的局部变量可以被重新赋值 B: final修饰的变量被称之为常量 C: final修饰的基本数据类型变量,不能改变其值 D: final修饰的引用数据类型变量,不能改变其地址值
- 下面对于final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A: final修饰的局部变量可以被重新赋值 B: final修饰的变量被称之为常量 C: final修饰的基本数据类型变量 D: 不能改变其值
- final可以在方法中修饰基本数据类型变量,但是不可以修饰引用数据类型变量()
- 下面关于final说法错误的是() A: final修饰的类不可以继承其他类 B: 内部类在访问局部变量的时候,局部变量需要使用final修饰 C: 被final修饰的引用类型变量内部的内容是可以发生变化的//地址值不能发生变化 D: final修饰的变量称为常量,这些变量只能赋值一次。
- Java中使用()关键字修饰的变量一经赋值不能修改,称为常量。 A: package B: default C: final D: overr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