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野生动植物种进出口管理有公约证明、非公约证明和物种证明三种形式,均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举一反三
- 用来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经营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中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成员国(地区)应履行保护义务的物种合法进出口的证明文件是:() A: 非公约证明 B: 公约证明 C: 非物种证明 D: 物种证明
- 向海关申报出口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中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成员国应履行保护义务的物种时,报关单位应向海关提交的证明为 ( )。 A: 《公约证明》正本联 B: 《公约证明》副本联 C: 《非物种证明》正本联 D: 《非物种证明》副本联
- 我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成员国,因此我国颁布的对濒危物种进出口采取禁止或限制保护措施的物种目录就是该《公约》列名保护的物种及其产品目录。
- 野生动植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由于我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成员国,因此我国所颁布的对濒危物种进出口采取禁止或限制性保护措施的物种目录就是该《公约》列名保护的物种及其产品目录。
- 野生动植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自于我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成员国,因此我国所颁布的对濒危物种进出日采取禁止或限制性保护措施的物种目录就是该《公约》列名保护的物种及其产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