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5
    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即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的要约之后,很快又收到了“要约作废”的函件,但其忘记将“要约作废”的函件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2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以接受,乙公司未予理睬。双方缔约不成功的原因是:
    A: 要约已被撤回
    B: 要约已被撤销
    C: 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
    D: 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