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的特征包括()。
A: 依附于原告和被告
B: 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C: 在诉讼期间参加诉讼
D: 有权处分原告和被告之间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
E: 与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A: 依附于原告和被告
B: 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C: 在诉讼期间参加诉讼
D: 有权处分原告和被告之间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
E: 与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举一反三
-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以后,参加诉讼的被告是( ) A: 本诉讼的原告 B: 本诉讼的被告 C: 本诉讼的原告和被告 D: 本诉讼的诉讼参与人
-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参加诉讼的被告是()。 A: 本诉讼的诉讼参与人 B: 本诉讼的原告和被告 C: 本诉讼的原告 D: 本诉讼的被告
-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其诉讼权利包括( )。(1.0) A: 申请提起诉讼 B: 申请参加诉讼 C: 提起反诉 D: 由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E: 申请提起公益诉讼
-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其诉讼权利包括( )。(2.0) A: 申请提起诉讼 B: 申请参加诉讼 C: 提起反诉 D: 由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E: 申请提起公益诉讼
- 关于行政诉讼第三人,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 行政诉讼第三人应当与被诉行政行为或同案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 B: 行政诉讼原告在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愿意放弃实体权利的情况下,可以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C: 行政诉讼第三人不具备独立的诉讼地位,只能依附于原告或被告。 D: 行政诉讼第三人提出申请参加时,法院需要实现对是否具有利害关系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