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公文成文日期书写规范应为汉字小写()
举一反三
-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成文日期用汉字小写,如“二〇一五年八月八日”。
- 党政公文的成文日期要用汉字书写。
- 为了适应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必须遵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4月16日印发的中办发〔2012〕14号《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的规定。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一般均参照此条例执行。依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的规定,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A: 单位名 B: 代号 C: 标志 D: 红头文件
- 2012年7月1日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依据主要是:() A: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B: 《中国共产党公文处理条例》 C: 《党政机关公文办法》 D: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 1、我国现行适用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标准是() A: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B: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C: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D: 现行行政公文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