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0
    依据《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1号),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类监督管理。中央企业依据国资委核定的主营业务和安全生产的风险程度分为三类,其中电力企业属于第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