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书院”又称诸葛书院,建于元代至大二年(1309年),是三国时期蜀汉丞相诸葛亮南阳武侯祠的后院,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中国成立后,一直被南阳市一家公司占用。1990年,该公司决定在遗址内修建两栋宿舍楼,但遭到南阳市博物馆的反对,后经协商,在不违背有关法律的情况下,南阳市博物馆同意该公司在东部遗址以外修建宿舍,并在工程完毕后将“卧龙书院”转交给南阳市博物馆。但是,在宿舍楼竣工后,该公司拒不履行该协议。1996年南阳市博物馆将该公司告上法庭。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定:被告在判决生效后60天内将“卧龙书院”的使用权和管理权移交给南阳市博物馆,并将馆内全部建筑物自行拆除整理干净。一审判决下发后,被告不服并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1999年5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但被告却迟迟不肯履行该判决。1999年10月,南阳市博物馆依法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该公司才不得不做出让步,将“卧龙书院”的使用权和管理权转交给南阳市博物馆。问:试分析本案判决的依据。
举一反三
- 请问,“经济南阳一卧龙”中“卧龙”指的是()?
- 刘伟诉张三一案经B市H区人民法院一审终结,判决张三赔偿刘伟人民币3900元。 张三不服判决,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张三的上诉。经查,刘伟居住在D市X区,张三在B市C区的银行有存款4000元。则本案的执行法院是( ) A: B市H区人民法院 B: B市X区人民法院 C: B市C区人民法院 D: B市中级人民法院
- 某民事案件经甲省乙市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和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后,当事人仍然认为该判决有错误,申请再审,相关法院裁定再审。有权再审该案的法院有 A: 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B: 甲省高级人民法院 C: 甲省与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同级的其它法院 D: 丙区人民法院 E: 最高人民法院
- 市房屋开发公司与新兴建材公司签订一份装饰材料购销合同,后因该批装饰材料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纠纷,起诉至甲区人民法院。甲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新兴建材公司接受退货,退还货款。新兴建材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请求不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该判决产生以下哪些法律效力?(), A: 市房屋开发公司与新兴建材公司之间的购销合同消灭 B: 市房屋开发公司与新兴建材公司之间的装饰材料质量争议消灭 C: 人民法院非经法定审判监督程序,不得撤销该判决 D: 新兴建材公司不履行义务时,市房屋开发公司可申请甲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某民事案件经甲省乙市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和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后,当事人仍然认为该判决有错误,申请再审,相关法院裁定再审。关于有权再审该案的法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B: 甲省高级人民法院 C: 甲省与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同级的其它法院 D: 丙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