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4
    2016年12月中国公民李某在A国取得劳务报酬收入折合人民币60000元,按A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8000元;另外在B国取得中奖收入折合人民币20000元,按B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000元。回国后,针对上述境外所得李某应补缴个人所得税( )元。
    A: 0
    B: 4400
    C: 5400
    D: 9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