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4
    ‎张三是幸福公司的员工,幸福公司为其配备了一台价值2万元的苹果电脑。后张三辞职,幸福公司尚欠其4万元工资。张三与公司多次交涉无果,欲对电脑行使留置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张三可以行使留置权,该留置权为民事留置权
    B: 张三可以行使留置权,该留置权为商事留置权
    C: 张三不可以行使留置权
    D: 只有在幸福公司明确表示不会支付所欠工资时张三才可以行使留置权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