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某种复合配料,不需要标示符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A: 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B: 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时
C: 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时
D: 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时
A: 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B: 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时
C: 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时
D: 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时
举一反三
- 当某种复合配料( ),不需要标示符合配料的原始配料,但在最终产品中起工艺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应一一标示。 A: 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B: 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 C: 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者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 D: 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并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
- 在食品制造或加工过程中,加入的配料为复合配料,该种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 下列关于配料表中复合配料的标示描述正确的是()。 A: 如果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并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则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B: 如果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复合配料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或者该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且加入量大于食品总量的25%,则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C: 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的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起工艺作用的,不需要标示 D: 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的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规定的带入原则但复合配料中在终产品起工艺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
- 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应在配料清单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再在其后加括号,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当某种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但在最终产品中起工艺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应一一标示()
- 撰写食品配料表时应()。 A: 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 B: 加入量不超过5%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C: 当某种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0%时,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D: 在最终产品中起工艺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应一一标示 E: 食品标签上特别强调添加了某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应标示所强调配料的添加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