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对对象成员的正确描述是( )。
A: 在一个类中可以声明本类的对象成员
B: 对象成员的声明方法与普通数据成员的声明方法相同
C: 在一个类中可以声明本类的指针数据成员
D: 如果对象成员的构造函数有参数,则必须在声明该对象成员的同时给其构造函数传递参数值
A: 在一个类中可以声明本类的对象成员
B: 对象成员的声明方法与普通数据成员的声明方法相同
C: 在一个类中可以声明本类的指针数据成员
D: 如果对象成员的构造函数有参数,则必须在声明该对象成员的同时给其构造函数传递参数值
举一反三
- 可以声明指向()的指针变量。 A: 对象 B: 成员数据 C: 成员函数 D: 以上都可以
- 下面对对象成员的正确描述是( )。 A: 可以在构造函数的初始化列表中给出对象成员的初始化 B: 可以在构造函数的函数体中给出对象成员的初始化 C: 如果一个对象成员有无参构造函数,则可以省略对象成员的初始化语句 D: 若A类中有B类对象成员,则在创建A类对象时,先执行B类的构造函数,再执行A类的构造函数
- 声明一个类的对象时,系统自动调用( )函数。 A: 成员函数 B: 构造函数 C: 析构函数 D: 普通函数
- 声明一个类的对象时,系统自动调用( )函数。 A: 成员函数 B: 构造函数 C: 析构函数 D: 普通函数
- 一个类的构造函数中可以只对部分成员进行初始化,但当有成员对象且成员对象所属类没有无参构造函数时,必须要对成员对象进行初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