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2
    关于××区××路西延部分道路施工期间禁止通行的通告二○一三年第2号经有关部门批准,××区××路西延部分道路将进行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于2013年1月30日至2013年12月10日,××区××路西延由××东路至××路禁止车辆、行人通行。车辆、行人可绕行××峪路或××东路、××路。特此通告。××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印章××年×月×日 该通告由于发文机关的特殊性发文字号可以如上文表示,但根据2012年颁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发文字号的一般格式为()。
    A: ××发〔2013〕字第02号
    B: ××发〔2013〕第02号
    C: ××发〔2013〕2号
    D: ××发〔2013〕第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