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A进出口公司向美国出口一批钢材,由买方国内S行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金额为5亿美元。信用证通过一家国际性均银行F银行通知,同时由F行加以保兑。问:当F行接到信用证,发现信用证条款不完整,应及时与()联系。
A: 申请人
B: 保兑行
C: 开证行
D: 议付行
A: 申请人
B: 保兑行
C: 开证行
D: 议付行
举一反三
- 某A进出口公司向美国出口一批钢材,由买方国内S行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金额为5亿美元。信用证通过一家国际性均银行F银行通知,同时由F行加以保兑。问:F行作为通知行,是受()的委托,将信用证转转交给出口方的银行。 A: 申请人 B: 进口方 C: 开证行 D: 出口方
- 某A进出口公司向美国出口一批钢材,由买方国内S行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金额为5亿美元。信用证通过一家国际性均银行F银行通知,同时由F行加以保兑。问: F行作为通知行,是受()的委托,将信用证转转交给出口方的银行。 A: A申请人 B: B进口方 C: C开证行 D: D出口方
- F行作为通知行,是受( )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给出口方的银行。 A.申请人 B.议付行 C.保兑行 D.开证行
- 信用证最基本的当事人包括() A: 开证申请人 B: 开证行 C: 议付行 D: 受益人 E: 保兑行 F: 偿付行
- 我某轻工业进出口公司向外国客户出口某商品一批,合同中规定以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为付款方式,信用证的到期地点规定为我国,为保证款项的回收,应议付行的要求,我方商请香港某银行对中东某行(开证行)开立的信用证加以保兑。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内,我方收到通知银行(即议付行)转来的一张即期不可撤销保兑信用证。我出口公司在货物装运后,将有关单据交议付银行议付。不久接保兑行通知:“由于开证行已破产,我行将不承担该信用证的付款责任。”请问:①保兑行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②对此。晴况,我方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