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乙公司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B7%。甲公司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将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则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万元。
A: 720
B: 737
C: 800
D: 817
A: 720
B: 737
C: 800
D: 817
举一反三
-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甲公司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将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则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万元。 A: 720 B: 736 C: 800 D: 816
-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 310 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 50 万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 10%(乙公司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 13%。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甲公司将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 )万元。 A: 360 B: 366.5 C: 400 D: 406.5
-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31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50万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乙公司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6%。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甲公司将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 )万元。 A: 360 B: 368 C: 400 D: 408
- 智慧职教: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甲公司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将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售价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则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 )万元。
-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B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成本为70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B00万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乙公司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为800万元,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甲公司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将加工后的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万元。 A: 880 B: 797 C: 800 D: 817